母婴设施是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共场所建立母婴设施不仅是城市文明与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还是国家对妇女的保护和尊重,更是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所在。
2024年2月, “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本院推送了一条桦甸市某大型医疗机构存在母婴室设施不规范不完善的线索。本院经调查走访、申请管辖、与行政机关磋商,于2024年3月14日邀请了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相关行政单位召开了关于完善规范化建设母婴设施的公开听证会。
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法律依据及相关证据,充分阐明了规范建设母婴室的重要意义。与会的听证员、志愿者代表就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完善母婴设施、规范管理和维护进行了充分探讨,一致认为在公共场所完善母婴室建设十分必要。红石院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被建议单位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被建议单位表态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及时进行整改,保障辖区内广大母婴群体的合法利益。
母婴室虽小,但其折射出的却是一座城市的“大文明”、“大温暖”。下一步,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并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的力量,联合桦甸市内多家行政单位,共同扎实推进母婴室设施规范化建设,为妇女权益保驾护航。